上海南华期货被责令改正,客户和奖励分配偷偷接到人员
行政监管措施,中国经济网讯北京时间6月29日,浙江中国证监会局网站近日发布的一份决定书显示,调查,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在下文中称为“南华期货”,603 093。SH)上海分公司的员工在任职期间作为一个单独的私人客户,并收取货款分配珍妹。 有在上述事实的漏洞,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南华期货从业者的做法,未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相关风险,违反条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51。据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109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责令南华期货的整改,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询问南华期货2020 7月10日提交书面报告整改,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在未来。 此外,另一篇文章的行政管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局网站近日发布的一份决定书显示,双方珍妹作为一个单独的私人客户和获得赔偿分配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十24条第1局的有关规定,。按照“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29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发出警告信,珍妹的法律监督和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他们加强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10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以书面形式报告2020七月。 由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0日,由贾枭龙为首。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1996年5月28日,5注册资本。8亿元,至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法人代表罗须逢年,2020年3月31日上市的8月30日,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股东,持有4.2。5十亿股,持股比例73.3%。 “期货监督管理办法”第51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国内和海外分行,子公司及合规服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的覆盖面,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风险管理的全覆盖。 第109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该公司负责的董事,监事,违反本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期货及其派出机构可以监控通话带他们,责令改正,并发出警告信及其他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实践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如下代码: (A)诚实,敬业,促进规范运作的机构,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B)的专业技能,谨慎,勤勉的服务于客户,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当(C)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保证; (d)当自身利益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客户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的利益冲突,及时披露给客户,并为客户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优先考虑;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对法律的尊重,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以不正当竞争和不公平贸易做法搞; (六)不得是为了满足客户的公共利益,机构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无理要求; (七)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代表自己或他人的; 其他条款的做法(为八个)协会规范。 第29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规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等监管措施的信。 以下为全文: 在修正令决策措施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经查,我发现贵公司的上海分公司的员工甄姐姐作为一个单独的私人客户他的任期和分销过程中获得补偿。 有在上述事实的漏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从业实践中,未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相关风险,违反第51条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据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109条的规定,我决定把办公室监督责令管理措施改正的,你的公司,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7月10日之前提交给局在2020年整改的书面报告,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在未来。 如果监督和管理措施可能在60天内提出上诉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申请行政复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可能是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内。在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复议和诉讼,监督和管理。 浙江证监局 2020年6月23日 对措施作出的决策发出警告信,陈真姐 珍妹: 经查,我局发现你的任期在南华期货有限公司中。有限公司。一个人的上海分公司接受私人客户和经销商赔偿。 上述违规问题的第14条的有关规定,“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第1。按照“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29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采取法律的规管措施发出警告信给你,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种侵权行为再次发生。你应该在10提交书面报告给局2020年七月。 如果人们拒绝接受的管理措施,监督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有六个月的时间内,管辖自收到该日期决定书提起诉讼。在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复议和诉讼,监督和管理。 浙江证监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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