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3家子公司30.15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3月25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将为3家全资子公司30.15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长安国际信托提供5.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光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天津光曜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天津宏升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接受光大兴陇信托提供1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长沙中泛置业及公司持有90%股权的长沙市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部分土地或追加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持有85%股权的长沙阳光汇隆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湖南湘江宾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长沙中泛置业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长安国际信托提供5.3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75%股权的瑞安市光博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光博翔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福建阳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8.0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7.3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2.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53.9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13.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3.97%。 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511.9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10.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6.34%。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