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交付后不满意可以退? 拿到手的装修房“货不对板”,找开发商理论惹了一肚子气,买房人究竟该怎么办?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房管部门的一份《通知》在网上流传,当地的79家楼盘业主只要对装修不满意均可解约。此前,南京、长沙、合肥等地也出台了装修新政,与武汉不同的是,这些城市着力于装修前的政府监管,规范开发商按章办事。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马祚波 武汉精装修买房人不满意即可退房,不算违约
本周三,一份落款为“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的通知在网络流传。这份通知的内容大致是: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主要领导关于精装修商品房信访问题化解的批示,经研究,对79个涉稳项目凡是购房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办理备案注销手续,不要求购房人提交除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之外的其他证明材料,请各区局按要求落实,同时做好政策解释。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当地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证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该人士表示,如果购买了名单中的楼盘项目,买房人提交相关材料后,可以办理合同备案注销。该人士强调,相关部门会积极帮助办理,但购房者必须与开发商协议一致、同时前去办理才行。 扬子晚报记者在79家楼盘的名单上看到,其中有不少知名品牌的项目,如华发、雅居乐、朗诗、旭辉、绿地的旗下楼盘。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告诉记者,所谓“不满意可退房”实际上是免除了买房人的违约责任,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为79个重点项目的买家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办理退房手续时也相应简化,从而起到减少社会矛盾的目的。 南京等城市“装修新政”将监管前置 与武汉市的“不满意退房”不同,包括南京、长沙、合肥在内的国内多个城市和省份也出台了装修新政,不过侧重点放在了事前监管。以南京上周六出台的“装修新政”为例,对全装修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包括明确装修标准,装饰装修材料、设备的监督管理,全装修现场公示,样板房、投诉处理等,着力解决全装修商品住房的建设、销售、交付等环节出现的问题。 对于南京的买房人来说,全装修住宅项目应按所售主力户型1:1要求建设交付标准样板间,且交付标准样板房、装修评估报告、全装修示范合同的装修标准必须一致;在公开展示的交付标准样板间中,需标注各大件的标准品牌,对于部分定制产品,需注明材质标准。非交付标准须在现场明示,并在合同中标明。开发企业除了要在销售现场公示装修标准、装修评估价格结论和样板房外,样板房的公示截止时间须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举措将对个别房产商的弄虚作假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一旦楼盘交付后,买房人可以从容比较新房与样板间的差异,一旦发现有不符的,可以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 南京会效仿武汉吗?业内称困难重重 南京市会效仿武汉的做法,对于买房人反映特别突出的楼盘实施无违约责任的“裸退”吗?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得到的答复是:困难重重。 一位长期从事地产行业的专家表示,武汉市的做法属于“特事特办”,按照目前大多数城市楼盘交付时遇到的维权案例,买房人首先需要跟开发商沟通,就不满意的装修部分协商处理,开发商一般会重新装修施工,做到令买家满意为止。如果买房人依然不满意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偿,各自让步。实在达不成一致,只有走到退房这一步,开发商通常会要求按合同约定,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而买方也会设法举证因开发商违约交付导致退房,以免除自身的违约责任。 “不难看出,这简直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口水仗,普通买房人根本耗不起。”相关人士表示。还有楼市专家认为,这正好体现出政府部门事前监管的重要性,在售房阶段便给开发商戴上“紧箍咒”。目前,全装修住宅的比重不断提高,加强商品住宅全装修监管,既有利于提升商品住宅的品质,又能促进房地产业的转型升级,只要监管到位,将有效免除买房人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