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 各缴存单位应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就2018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特此通告。 三、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调,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府〔2016〕25号)及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相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