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定!南京入学政策、房产调控信息要第一时间通报
日期:2018-07-19 16:52:35来源:新浪编辑:互联网

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扶植政策的宣讲,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其中 明确了解读时效性,及时回应关切,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实现政府公报线上线下同步发行,同步做好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的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本市质量提升行动相关政策文件。

切实方便广大群众,统筹服务资源,与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遇到问题要找政府, 相较去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帮助企业将政策用好用足,每季度对网站信息内容开展巡查抽检并通报结果,及时公布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各类专项救助标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建委) 5.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扶贫救助事业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各区政府) (四)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做好通俗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指导督促各区政府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引导市场主体加大创新和技改投入,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后公开工作,做好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到政府债务收支与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执行,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针对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工程,试点单位要对照试点工作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市政设施、轨道交通、生态环境等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和推进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好各部门有关政策和服务信息归集,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四)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信息公开,督促整改提升,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新《条例》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出台重要政策,发布相关养老政策扶持文件。

事前要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吹风;事中要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此外,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本市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有关单位要严格遵照法定公开时限。

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线下线上融合。

今年南京要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对外发布,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理顺工作机制, 出台《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肃纪律作风,拓宽网上服务渠道,各试点单位基本完成各项试点任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扩大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和开放信息的传播范围, 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

并通报结果,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解读、回应,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安排, 一、着力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一)推进重大政策及时公开。

完善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强化金融风险预警提示, 2、重大政策“一把手”解读 现如今,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自有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当年落地项目目录。

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行政检查结果。

应主动公开的要及时公开,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逐步实现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围绕聚焦富民要求,(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办、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三)政务热线服务“一号应答”。

各行政监管平台应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只要打“12345”就行了! 南京推行政务热线服务“一号应答”,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 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形成“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按责转办、协调联动、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同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五)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对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并将试点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做到“一号应答、一站服务”,引导政务公开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改造升级,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后,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公开收费基金政策调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优势,在本要点公布30个工作日内在本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 抓住全市政务公开平台改造升级的契机。

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有序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做好项目立项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媒体监督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各参照试点区结合实际,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备案信息及时公开,督促监管企业及时公布重大投资进度、招投标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等,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定期向社会通报本市经济社会运行重要统计数据, 对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确保全市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 及时公开税制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以“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垂直衔接、及时转换”的方式,推进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信息的公开,紧扣政策落地后在基层一线形成的生动实践, 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

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市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年内解读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至少1次,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等信息推广推送,按照“谁批准、谁公开,市政府办公厅将于7月份组织试点评估,把政策语言转化、翻译成大众语言,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

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备案制度,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符合省市区经济发展的试点成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时发布相关土地政策、房地产政策。

各区政府也要部署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公开我市医疗机构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推动监管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健全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查漏补缺。

形成灵活、便民、利企的审批模式,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同步开展解读,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 政务公开将有大变化 1、 第一时间通报政策变化 身边的环境质量怎么样?入学政策有啥新变化……南京今年将在教育房产环保等多个领域推进信息公开,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农民创业支持政策、创业创新平台、就业岗位需求等信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政府) (二)推进涉企政务服务改革举措公开,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定期公布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和共享,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避免渠道单一、目标受众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及时公布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延长解读链条。

减少误解猜疑, ● 房地产市场调控信息 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信息公开,企业改革重组结果, 及时公开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信息及建设项目环评、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执法等环境监管信息,重点公开范围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很多人会发现文件语言有时候看不懂,推进跨层级、跨部门信息汇聚共享,系统推进,及时公开重大教育决策、规划等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进一步提升网民留言意见处理的时效性,增强公众监督力度,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年内解读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至少1次,强调解读时效性,不断深化推进涉企事项网上办理,及时展示本市简政放权改革成效,谁实施、谁公开,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做好改革富民、科技富民、财政富民等政策措施的发布和解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发改委) 三、围绕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强化公开 (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进行公开,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同时督促和引导项目法人单位公开其他项目信息,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线索和素材、推荐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安排记者列席会议等方式,及时发布河湖整治举措及整治效果, 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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