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家长注意 2018年银川三区 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学区内户籍生报名即将开始! 中小学招生计划&学片公示全在这里 内容会很长 (各位可直接将进度条拉至自己需要的区域) 兴庆区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兴庆区小学计划招生215个班10678人,初中计划招生151个班7550人。具体如下↓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2018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2年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2年2月29日。 (二)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兴庆区户籍的外地返回兴庆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居住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转学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兴庆区内转学。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具有兴庆区户籍的儿童,实行以户籍地址对应学片,相对就近入学;2018年起,部分区域进行多校划片试点,处于试点区域内的兴庆区户籍儿童,可依据本人意愿选择相应学校(详见学片公示和学片确定办法)。同一房址三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2018年不能按所在片区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入学(详见学片确定办法)。 (二)初中招生 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及按户籍就近划片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详见招生细则及学片公示)。 (三)转学 转学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2017〕32号)要求执行。 (四)民办学校招生 1.兴庆区辖区内民办小学的招生工作,在兴庆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自行实施,招生工作应与公办小学同步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招生方案上报兴庆区教育局备案。 2.兴庆区辖区内民办初中招生,在银川市教育局和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加面谈的方式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并按照银川市的统一时间进行录取,不得提前进入小学宣传、摸底、录取学生。 四、招生规定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及班额控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控制在56人以内),外来随迁子女集中的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控制择校。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仅能接收通过“兴庆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分配的学生。小学招生系统数据将与国家学籍管理系统对接,新生一经网络登记、确认学校后,该学生学籍自动注册在分配学校,既不到学校报名、又不申请信息退回而自行择校的,学生学籍将保留在原分配学校;初中如不在分配学校就读而自行择校的,学生学籍保留在原分配学校,中考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 (三)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均衡分班,合理调配教师,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 (四)不得随意拒绝、推迟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凡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迟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政府教育督导室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并高度关注接受“私塾”“国学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018年兴庆区中小学学片公示 2018年兴庆区小学学片 一、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 1.新华东街以南—南薰东街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2.南薰东街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此区域不含户口为南塘巷、民乐2、3、4队的地址); 4.南塘巷以南—广顺巷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5.长城东路以南—胜利商业街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二、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北塔巷以西。 1.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集团观湖校区: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 2.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集团海宝校区: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集团海宝校区、兴庆区第五小学。 3.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集团北塔校区: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三、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 1.湖滨西街以南—解放西街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 2.解放西街以南—新华西街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3.新华西街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富宁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 四、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小学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五、银川市兴庆区第三小学 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街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解放东街以南—南薰东街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六、银川市兴庆区第四小学 1.解放东街以南—新华东街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新华东街以南—南薰东街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七、银川市兴庆区第五小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街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 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巷18号旅游局家属院。 备注: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五小学、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集团海宝校区。(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宝丰巷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五小学、兴庆区第七小学。 八、银川市兴庆区第六小学 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街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九、银川市兴庆区第七小学 1.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巷; 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宝丰巷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红花渠以 西。 备注: (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宝丰巷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五小学。 (2)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四小学。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 十、银川市兴庆区第九小学 广实巷以南—解放东街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十一、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小学 1.长城东路以南—新生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此区域内户口为友爱各队为十七小片区,户口为民乐各队为十小片区)。 十二、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二小学 1.宝湖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 3.聚丰园南区。 十三、银川市兴庆区景岳小学 1.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街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巷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 十四、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五小学 湖滨东街以南—解放东街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十五、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1.新华西街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富宁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2.南薰西街以南—修业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 西。 十六、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1.银通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新华东街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大新城镇户); 3.友爱各队。 十七、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八小学 1.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东湖苑小区。 十八、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1.胜利商业街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2.新生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 (1)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 (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丽景街以西。以上两个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十九、银川市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徕小区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西关清真寺1、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 2.唐徕回民小学北校门巷子以南—湖滨西街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小区。 二十、银川市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 1.湖滨西街以南—解放西街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 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街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3.解放西街以南—新华西街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 二十一、银川市实验小学 解放西街以南—南薰西街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二十二、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 1.湖滨西街以南—解放西街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街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二十三、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备注: (1)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 (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丽景街以西。以上两个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二十四、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 北京东路以南—银通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二十五、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四小学 银佐公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四小学、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六、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1.南薰东街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3.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广顺巷以南—宝湖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5.户口为南塘巷、民乐2、3、4队的地址。 二十七、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 1.国商南街以南-银佐公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户口为双庄各队的地址。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八、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七小学 1.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含东湖苑小区); 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河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二十九、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八小学 1.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至延长路以西; 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中心路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园南区); 3.户口为上前城各队的地址。 三十、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 1.银古公路以南—塔桥清真寺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京藏高速路以西; 2.户口为塔桥各队的地址。 三十一、银川市兴庆区第三十小学 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京藏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京藏高速以西。 备注:北京东路以南—银通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以上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三十小学、银川四中小学部。(周边规划学校建成使用后,该区域片区将进行调整) 三十二、永泰小学 1.银通路以南-新华东街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渠以西; 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 三十三、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四、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新水桥校区: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五、银川市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新渠梢校区:招收大新镇新渠梢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六、银川市兴庆区掌政中心小学:招收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6—8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七、银川市兴庆区官湖小学:招收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1队和杨家寨村1、4、5、9 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八、银川市兴庆区第三小学春林校区:招收大新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九、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镇河校区:招收掌政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十、银川市兴庆区第六小学碱富桥校区:招收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一、兴庆区掌政中学小学部:招收掌政镇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二、银川市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通南校区: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三、兴庆区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四、银川市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五、银川市兴庆区海军希望小学: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六、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七、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1—5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八、其他情况: (一)凤凰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 (二)解放西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五小学 (三)文化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五小学 (四)玉皇阁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九小学 (五)丽景街办事处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七小学 (六)富宁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七)前进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八)新华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九)中山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小学 (十)银古路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十一)胜利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十二)大新城镇散居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或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 2018年兴庆区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 1.解放东街以南—南薰东街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南薰东街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3.文化东街以南—永通路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4.解放东街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新华东街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银通路以南—银横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7.兴庆区三小对口直升银川三中。 二、银川市第四中学 1.银佐公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 2.大新镇户籍学生。 三、银川市第五中学 1.银横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京藏高速公路以西; 3.兴庆区二十八小、兴庆区二十九小对口直升银川五中。 四、银川市第十中学 1.解放西街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南薰东街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五、银川市第十二中学 1.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2.永通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巷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街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湖滨东(西)街以南—解放东(西)街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领秀一居小区、如意苑小区; 5.兴庆区三小、六小、景岳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十五中。 七、银川市回民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街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3.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街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4.杏水桥巷以南—银通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5.解放东街以南—新华东街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兴庆区六小、兴庆区二十三小对口直升银川回中。 八、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巷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4.兴庆区十八小对口直升银川二十中。 九、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十、银川市北塔中学 1.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十一、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 1.唐槐新村1—176号楼; 2.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 3.唐徕(海宝)1—8号楼; 4.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 5.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又名田园巷)。 十二、兴庆区掌政中学: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 十三、兴庆区回民中学: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 十四、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 十五、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 金凤区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小学毕业66个班3584人,计划招收125个班6250人;中学毕业63个班2917人,计划招收75个班3750人。 二、招生对象 城市小学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2年2月29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入学条件 (一)按学片区入学 1、适龄儿童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于2018 年6月30日前迁入(自2019年起,户籍须于上一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小学就读。 2、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在所属学片区小学毕业,学籍至少满一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初中就读。 (二)下列情况调剂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集体户、挂靠户或为外县(区)、外省(区)户籍。 2、不在学片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购房未实际入住者,其子女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4、在金凤区购买商业用房,户籍虽已迁入但商业用房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者,其子女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四、招生入学办法 城市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其他年级学生转入在“金凤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jfrxbm.cn,以下简称平台) 上填报信息。 (一)小学 1、金凤区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5日至6月30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按照平台短信通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片区学校登记注册;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 2、非金凤区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5日至6月30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家长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3、未能按时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于8月1日至8月5日登陆平台再次补报,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居住证(非金凤区户籍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核验证件。 (二)初中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学校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组织家长核对信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入学。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于7月23至7月31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核验证件,教育局根据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家长到教育局领取入学通知书。 2018年金凤区中小学学片公示 2018年金凤区小学学片 1、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福州街以西、黄河路以北。金凤二十小建成使用后,学片区将调整。 2、金凤区第二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福州街以西、北京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北片区。 3、金凤区第三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森林公园观邸、幸福岛、悦海国际花园、区建小区及邻近小区。 4、金凤区第四回民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北京路以北。 5、金凤区第五小学学片区:庆祥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长城路以北;庆丰街以东、长城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银新铁路以北。 6、金凤区第六小学学片区:尹家渠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 7、金凤区第七回民小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绿地·海柏兰轩小区。 8、金凤区第八回民小学学片区(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分校):包兰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通达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9、金凤区第九小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北;绿地香树花城小区。 10、金凤区第十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黄河路以北;福州街西侧榕园和凤园、森林公园鸣柳岛、翠柳岛、B岛、溪城华府、美林湾、臻君豪庭。 11、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尹家渠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庆祥街以西、长城路以北;森林公园太阳岛、森林首府、山湖名居、森林半岛。 12、金凤区第十二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长城路以南、庆丰街以西、银新铁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银新铁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国奥村小区。 13、金凤区实验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南环高速公路以北;望湖景苑和丰盈家园。 14、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学片区(湖畔二小):通达街以东、黄河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15、金凤区第十八小学学片区(银川二十一小亲水校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以南、宁安大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墅城绿郡。 16、金凤区第二十一小学学片区(湖畔三小):满城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砖渠新村和世茂倾城小区。砖渠小学扩建使用后,学片区将调整。 17、银川二十一小湖畔分校学片区(湖畔一小):湖畔嘉苑小区。 18、银川市阅海一小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大连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19、银川市阅海二小学片区:万安巷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0、银川市阅海三小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大连路以北;鸿曦阅海湾小区。 21、银川市阅海四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万安巷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018年金凤区初中学片 1、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户籍在北京中路或上海西路街道,学籍为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毕业生。 2、银川唐徕中学南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满城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森林公园太阳岛、森林首府、山湖名居、森林半岛;金凤五小、金凤二十一小毕业生对口直升;接收调配学生。 3、银川唐徕中学宝湖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金凤实验小学、金凤十五小毕业生对口直升;接收调配学生。 4、金凤区丰登回民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环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 5、金凤区良田回民中学学片区:良田镇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6、银川市第十三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中路以北、亲水大街以西;森林公园鸣柳岛、翠柳岛、B岛、溪城华府、美林湾、臻君豪庭、观邸、幸福岛;接收调配学生。 7、银川市第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宝湖路以北,户籍在黄河东路街道,学籍为金凤一小、二小、三小、八小、十小毕业生;居住在湖畔嘉苑,户籍在黄河东路街道,学籍为银川二十一小湖畔分校毕业生。 8、银川市阅海中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金凤七小毕业生对口直升;接收调配学生。 西夏区 一、招生计划 西夏区2018年小学毕业80个班3885人,秋季计划招生90个班4400人;初中毕业69个班3460人,秋季计划招生74个班3700人。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 (二)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西夏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考试、竞赛、面谈、表演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西夏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新建小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科学客观地划定各学校的入学片区范围,制定招生方案,设计入学流程。认真落实化解“大班额”专项规划,合理分流学生,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6人。城市小学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举办学前班;农村小学周边没有幼儿园覆盖的,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但须向教育局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入原则。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和“两个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落实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抓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和完善2018年西夏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及西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入学条件。2018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2年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2年2月29日。 3.户籍要求。儿童本人具有西夏区户籍,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入户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 4.学区确定。分别以户籍、实际居住地来确定和认定学区。具有西夏区户籍,入学年龄、入户时间和监护人关系符合政策要求的儿童,实行以户籍地址对应学区,按所公示的学区就近入学,其他情况均由教育局视居住地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西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地为依据,实行一址对应多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在学区公示范围内的新建楼盘和未交付使用的住房今年暂不定学区,今后将视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和距离远近确定。 5.辖区内民办小学招生。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在西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招生名单。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西夏区户籍的外地返回西夏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暂住西夏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2.片区确定。根据辖区生源和初中学位状况,划定和调整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西夏区城市小学除对口直升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升学方式外,其余小学毕业生以西夏区户籍和实际居住认证确定学区,由教育局统一分配至辖区公办初中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农村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三)转学工作。按照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原则上同一县(区)域内不允许转学。跨区转学,需先进行网上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教育厅直属学校和银川市直属学校由该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中小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西夏区教育局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学籍,逾期不再受理。 7月20日至7月30日,家长登录“西夏区入转学服务平台”(//www.xxrxbm.cn)进行转学登记,按短信提示将转学材料交由居住地街道社区初审,8月1日至8月10日教育局复审。8月27日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去所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四、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学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的调整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各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自主招生。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教育专干要坚持招生原则,严格把关,提高招生工作质量。 (四)各学校登记毕业生名册时,要按毕业学生实有人数如实填写,不得遗漏或增加。对正常转出、转入的学生,应及时向教育局上报说明。 来源:银川新闻传媒集团 记者:李阳阳 范晓儒 孙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