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9年首推5宗住宅用地,起始总价154.35亿
日期:2019-07-28 07:14:41来源: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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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据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显示,深圳将出让5宗居住用地。这是深圳2019年首次出让宅地,也是继2018年12月以后,深圳时隔半年再次出让住宅用地。5宗将于6月24日挂牌。

据了解,5宗地块起始总价154.35亿,最高限制地价合计约223.84亿元。将提供累计约17万㎡土地面积。

>>>>地块详情

1、宝安区地块

地块编号A122-0360,土地位置宝安区西乡铁岗地区。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含住宅),总用地面积38880.19㎡, 规划建筑面积121310㎡,出让年限70年,起始价407400万元, 起始楼面价33583.38元/㎡。

规划指标:总规划建筑面积121310平方米,其中:住宅10806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10810平方米),商业 6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50平方米。

2、龙华区地块

地块编号A817-0609,土地位置龙华区民治街道。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含住宅),总用地面积32666.72㎡, 规划建筑面积148300㎡,出让年限70年,起始价454100万元, 起始楼面价30620.36元/㎡。

规划指标:总规划建筑面积148300平方米,其中:住宅13500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14100平方米),商业6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00平方米。

3.地块编号坪山区G12107-8063宗地,位于规划丹坑路与老坑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面积34277.96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5.0,总建筑面积约162290平方米,其中:住宅14264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36300平方米),商业10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400平方米。

4、光明区地块

地块编号A510-0151,土地位置光明区观光路北侧、明政路南侧。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含住宅),总用地面积46019.51㎡, 规划建筑面积184070㎡,出让年限70年,起始价372900万元, 起始楼面价20258.6元/㎡。

规划指标:总规划建筑面积184070平方米,其中:住宅17043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25630平方米),商业10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70平方米。

地块编号A510-0152,土地位置光明区光明大道东侧、华裕路北侧。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含住宅),总用地面积18428.72㎡, 规划建筑面积73710㎡,出让年限70年,起始价138700万元, 起始楼面价18816.99元/㎡。

规划指标:总建筑面积73710平方米,其中:住宅6601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少于6630平方米),商业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50平方米。

>>>>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其中,A122-0360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0810平方米,A817-0609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4100平方米,A510-0151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25630平方米,A510-0152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6630平方米,G12107-8063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36300平方米。

(三)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产权归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由各区住建部门负责接收、运营、监管。

(四)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五)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六)项目用地内可销售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七)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由联合体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九)A122-0360宗地项目进入深茂铁路规划控制区434.81平方米,该434.81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

A817-0609宗地进入6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核查》前,需与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铁路)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A510-0151宗地进入13号线北段规划控制预警区2985.7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13号线北段规划控制区。

A510-0152宗地进入6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948.67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单位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整理于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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