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财政与社会资本共同推进“旧改”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老旧小区改造作出部署,提出了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运营。根据有关数据,全国约有17万个老旧小区待改造,若在5年左右完成,每年对应万亿元左右的投资。因此,融资模式创新就成为其中的核心问题。 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因而既需要财政率先发力,也需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小区改造新生。 财政发力必不可少,但不能仅靠财政发力。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2017年以来,有关部委开展了试点工作,财政补贴是老旧小区改造不可或缺的。财政补贴一般以改善基本需求为主,实现补短板功效,而不是锦上添花。在具体实施中也设定了范围,如小区红线外的市政配套一般应由财政补贴,小区范围内的公共部分财政可以给予一定补贴但不宜全部。财政发力是有限度的,如果老旧小区改造八九成以上投资都依靠财政,就会从本质上挤占社会资本的空间,不利于探索可持续运转的小区更新改造投融资模式。因此,除了中央资金、预算内支持外,要拓展居民个人承担、专营单位投资、金融机构融资、企业运营投资等多种渠道。 社会资本如何紧紧跟上,这是老旧小区改造能否成功的关键。从实践来看,有四点值得重视。 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创造条件。相对来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体量小、分布散、多样化,中小企业在基本配套、公共服务这些环节上参与,反而有一定比较优势。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征集并建立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入库名单,创造并维持公平竞争的环境,让中小企业充分参与配套及公共服务。中小企业自身也要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在小区扎根。 二是提高居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具体来说,就是要争取更多居民参与出资。这方面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关键是做好两方面工作——找到居民需求关注点,摸到问题的真实症结所在。做好这两方面工作都需要认真细致地调查,比如有的老旧小区要推动高层住宅加装电梯,经过充分了解综合楼栋的客观局限和居民的主观意愿后,街道选取了居民同意率较高的楼房,迅速推进改造工作。从长远来看,居民是小区的受益人,他们是小区改造的基础性力量,一些城市的居民深度参与之后,将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了“网红小区”;还有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项目,居民实际出资率达95%。 三是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老旧小区改造需要投融资业务创新,必然要突破一些常规管理。应该针对这些问题加强政策供给,完善现有政策,提升治理水平与能力。如某市有个老旧小区通过招标形式引进企业建设及运营,约定企业享有10年经营权后将项目交给政府,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企业过度追求短期营利问题。当地政府协调推动成立了“委员会”,成员包括投资者、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小区发展形成了方向型的约束与监管,发挥了较好作用。 四是注重形成城市发展长效机制。住建部从2017年底开始至2018年底,在全国15座城市开展了106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建议老旧小区改造要广泛发动、多点推进,不断寻求新突破、形成新模式,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提炼形成城市发展的各类长效机制。 (作者系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民盟中央经济委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