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要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记者了解到,为具体落实相关要求,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相关问题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我市今后住宅小区建设中配建幼儿园“落得地、建得好、管得住”。 1 合理规划住宅小区幼儿园布局,是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第一步。根据细则,市自然规划局在审定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规划时,要一并审定幼儿园规划设计方案。 在专项规划中落实群众需要。编制全市教育专项规划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市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办学模式、设施情况进行了现状分析,对幼儿园教育设施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结合现状分析及评估结果,立足株洲实际情况,在空间上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科学布局,把人民群众需要落实到幼儿园专项规划中去。 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建设用地。形成各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落实幼儿园专项规划明确的空间布局,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通过指标量化、条文规定等方式对幼儿园建设用地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在规划条件中落实具体指标。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出具规划条件时,落实各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住宅小区实际情况,核定配建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对配建总班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具体指标作出明确规定。 2 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有哪些要求?对此,市自然规划局在出台细则时,做了详细规定。 明确配建总班数。住宅小区幼儿园按每千人1班的指标配建,以3班为基数计算总班数,每班人数控制在30人(同步开设大、中、小3班,2000人以内可不配建,分流至其它幼儿园)。其中,小区人口基数则按户均3.5人计算;无总户数则依据时按株洲市人均住房面积44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基数为小区计容的住宅建筑面积(不包括商业面积)。 明确用地面积。幼儿园应设置围栏与住宅小区隔离,围栏内用地面积应为指标要求的独立占地面积。配建3/6/9/12班幼儿园的独立占地面积应不少于1800/3600/5400/7200平方米,班数超过此规模的,按此标准类推。 明确总建筑面积。控制生均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配建3/6/9/12班幼儿园所需的总建筑面积分别不少于1080/2160/3240/4320平方米,班数超过此规模的,按此标准类推。 3 如何确保小区配建幼儿园顺利推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在土地招拍挂公告中,应明确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以及在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民政府的各项要求。 要求同步验收。按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许可内容的规定核实验收,未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和审定方案实施的或未与当期住宅建设项目同步建成的,对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不予核实验收。 实现无偿移交。土地招拍挂公告中应明确幼儿园项目无偿移交人民政府的各项要求,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订立专门条款。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完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在30天内提交书面移交报告和移交资料,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向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去函,告知其在30天内接收指定幼儿园。 明确产权主体。开发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30天内配合做好权籍调查、宗地分割等工作,并和幼儿园或所属教育部门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政府部门批复等证明材料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此不动产权登记在学校或所属教育部门名下。 录入编辑: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