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第十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日期:2019-08-18 12:07:51来源:编辑:佚名
我市公布第十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平乐镇花楸村历史建筑、四川锅炉厂旧址等入选,全市历史建筑数量达188处。

日前,市政府公布了我市第十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高新区坛罐乡李家祠堂等32处建筑被认定为成都市历史建筑。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公布十四批次共188处历史建筑,建立起了覆盖全市22个区(市)县的历史建筑全域保护格局。

据市住建局城市更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空间载体,是构建中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支撑,我们始终抓紧进行抢救性保护,坚持应保尽保。在历史建筑的挖掘过程中,我们不断扩大保护面,力争将更多代表着不同历史时代特征、不同类型的建(构)筑物纳入保护,还拓展了保护范围,将一些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成片的建筑以及“三线建设”时期的工业建筑纳入了保护名录。”

例如,此次公布的历史建筑中,包括了平乐镇花楸村李家大宅、李家院子、徐家大院、杨家大院等位于传统村落的民居建筑;覆盖了郑小康公馆、廖玉廷公馆等历史文化名镇的公馆建筑;涵盖了黄龙溪镇区域内一系列历史风貌保存完整的历史建筑。此外,还首次收录了“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原新民公社居住点、“三线建设”时期的四川锅炉厂旧址等这类极具时代记忆的建筑。

【平乐镇花楸村历史建筑】

此次公布的历史建筑名录中,有4处来自平乐镇花楸村。邛崃平乐镇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而花楸村为中国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这里历史建筑保存完好、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据市住建局城市更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花楸村的这4处历史建筑都是清代传统民居,这些建筑大都因地制宜,依托自然环境巧妙布局,保存完整、规模较大、构件精美,反映了清代富裕阶层的生产生活形态,对于了解清代时期人们的居住生活形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原新民公社居住点】

位于新都区新民镇新民社区7组,建于1956年,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占地面积1463.4平方米,两层砖木结构,是原新民公社的集中居住点。该建筑以方形砖柱作承重柱,柱上架三角形木梁架支撑屋顶重量,盖小青瓦,前后檐设廊,一二层之间以木板相隔,房间以中柱对称布局,共56间。楼道侧墙留有“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人民解放军”等标语。该建筑是记录大跃进时期人民公社历史的重要见证和实物遗存,具有较为特殊的历史意义。

【四川锅炉厂旧址】

位于金堂县三星镇,始建于1968年,占地面积约40公顷。初名东方红机械厂,为国家在三线建设时期投资建造的工厂,以生产“09”“801”等军工产品为主,1980年后转产工业和电站锅炉,更名为四川锅炉厂。东方红机械厂作为三线建设时期规模较大的一个军工厂,在很长时期内为金堂和成都地区的工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成都三线建设中的代表。该建筑是研究成都地区工业遗址和三线企业的重要案例,同时凝聚了特定历史时期的集体记忆。“川锅精神”曾是金堂工业行业的代表,体现了国有企业进行自身改革的壮士断腕般的决心和勇气,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全过程的重要见证和缩影。

成都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创新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保护联动机制、点位覆盖范围、项目活化利用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已公布14批次188处历史建筑。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通过开展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加大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力度,将历史建筑保护与川西林盘打造、特色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城市更新改造等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培育一批带有鲜明成都印记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示范项目,为建设世界文化名城提供有力的载体和支撑。

附:

成都市第十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来源:成都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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