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拟使用0.7亿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3月5日,厦门象屿发布公告称,厦门象屿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全部或部分将上述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